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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直县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三

  职位详细
地区区直
招录机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
用人单位县级人民法院
机构层级县级
系统属性党群
单位性质机关
职位名称法官助理职位三
职位代码45150003
职位类别A类
职位招考对象不限
招考人数90
职位简介从事审判辅助工作
专业(学科)类别法律类
学历本科及以上
学位学士及以上
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
是否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
是否要求应届毕业生
是否属于紧缺职位
是否人民警察职位
是否属于艰苦边远地区县
是否合并职位
是否进行专业考试
是否采取差额考察
其他适合男性;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C类及以上证书;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法官助理职位专业笔试;需取得与学历层次专业对应的学位。
备注队伍结构调整需要; 工作单位为县级法院机关,具体招录的要求、招考流程和职位详细情况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法官助理工作简章》。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。
资格审查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
资格审查咨询电话10771-5788799
资格审查咨询电话20771-5788800
传真0771-5788397
材料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
邮编53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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